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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8-09-28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粤委办【201684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216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提升学术创新能力,注重引导学风建设,加快建设体现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各个领域,融入到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全过程,使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观点,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理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自觉把个人学术追求同国家和民族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努力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

坚持推进理论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积极推进学术观点创新、话语体系创新、科研方法创新,不断拓展新的理论视野和研究空间。

坚持时代和实践需要。以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动力和源泉,把握时代脉搏,树立世界眼光,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始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推出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产生重要作用、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打造一批有基础、有实力、竞争优势明显,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点学科;发现、培养、集聚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学术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批机制灵活、特色鲜明、能发挥重要作用的重点研究基地和特色智库;形成依法管理、科学高效、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格局,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形成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区域研究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

深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大力实施广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精神实质的研究。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三个如何”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五个如何”的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建设。继续发挥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牵头作用。推动建设15所全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争取其中12所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协作方式,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创新联盟在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形成理论研究与宣传的强大合力。

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正面引导、深度引导,避免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组织力量对重大社会思潮开展追踪、研判和分析,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进行批驳。

    (二)着力推进学科建设提升工程

加强基础研究。加强教育部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新建20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10个省级重点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课题达到100个。大力加强基础学科研究,推动实施一批“高、精、尖”中长期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增强学术发展后劲,增加学术研究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完善学科体系。按照突出优势、拓展领域、补齐短板、完善体系的要求,加快完善基础学科建设,注重发展优长学科,加快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学科。培育新学科,增创新优势,争取有2530个学科进入全国排名前10%。引导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加强高校、党校、社科院等不同系统之间的学科合作交流,推动形成战略研究联盟。积极推进党校、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扶持特色学科。加强对地方历史文化、岭南民俗文化、近现代革命文化和改革开放文化的专题研究,形成相应的学术研究中心。继续扶持地方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培育具有岭南特色的社会科学类学术社团。实施一批传承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研究项目,系统出版广东典籍、广东文库。  

   (三)着力推进应用研究精品工程

    深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强化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打造510个省级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加强对“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出一批符合实际、具有借鉴意义的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打造10个省级高端综合型智库,形成以国家重点智库为主导,以高校智库、科研机构智库、企业智库、社会智库为补充的新型智库体系,构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智库集群。继续支持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和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等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建设,支持省社科院等进入国家重点智库试点单位。加强智库与决策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常态化互动平台。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形成开放、流动的人才机制。

推动成果应用转化。在社科规划立项、社科成果评奖和社科著作出版中,增加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比例。每年遴选一批重大调研课题进行委托调研,推出一批重大调研成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拓宽优秀科研成果进入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渠道,促进科研成果向课程教材、社会普及、政府决策、文化产品转化。积极培育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才,推动优秀社科成果特别是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走向市场、服务社会。

   (四)着力推进社科普及工程

提高社科普及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普及,持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健全社科普及工作网络。建立社科普及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社科普及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力争新建50个优质社科普及工作站或教育基地,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社科普及工作网络。探索社科普及的多媒体融合模式,加强与与各类大众媒体、新兴媒体和自媒体的互动合作,开拓社科普及新途径。

打造社科普及优质品牌。精心办好各级各类公益性社科普及讲坛、论坛,创新“社科普及周”“社科专家下基层”“理论粤军”讲坛等活动形式。

   (五)着力推进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工程

    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成立广东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鼓励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参与和设立国际性学术组织。鼓励开展前瞻性、建设性、开放性的对外研讨交流,参与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参与提出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鼓励和支持社科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学术文章。继续精心组织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办好中国(南方)智库论坛。探索实施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翻译出版工程,扶持优秀社科类出版物走出去。  

    打造学术交流品牌。扎实推进名刊名网工程,重点扶持《学术研究》《广东社会科学》,扶持开设马克思主义研究和“理论粤军”专栏的高校优秀社科期刊,打造广东学术期刊品牌。继续办好《广东社会科学年鉴》。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数据库、哲学社会科学图书文献信息化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研究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510个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术网站。办好省、市党报和重要新闻网站的理论专栏。

   (六)着力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程

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骨干培训、走访调研等制度,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和规范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和涉外活动,严把主题、内容和导向关。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探索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党务工作联络员制度,扩大党在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创新运行机制。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委托科研项目和扶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健全社科类社会组织建设标准,研究开展社科类社会组织标准化评估工作,建立社科类社会组织进入退出机制。强化社科类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七)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培育学术名家。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特支计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实施广东特支计划、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培养迁就一批社科类领军人才和青年文化英才。依托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培养和造就更多学科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争取新增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5人。积极培育学术创新团队,大力推动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的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通过实施项目倾斜政策,扶持和培育一批学术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的扶持力度,着力培养后备人才。加大组织骨干研修、选派出国进修、到基层和党政部门挂职交流的工作力度,引导中青年社科工作者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

加强学风建设。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注重发扬学术民主,遵循学术规律,营造生动活泼、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坚持软约束和硬措施相结合,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环境。抵制各种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遏制学术腐败。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机制,完善高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学术监督机构。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引导管理,把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规律,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管理好重要人才、重要阵地、重大研究规划、重大研究项目、重大资金分配、重大评奖活动。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投入。进一步充实与管理好省社科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面向市场和企业需求,形成多元化的科研经费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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