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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25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的相关规定,现对我省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以及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版,可从我办或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其它项目暂不需要填写。

  二、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在研的年度、青年项目情况自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进行项目情况介绍和总结,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成果获奖、领导批示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请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和《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报送我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加强督促项目成果按时按质完成结项工作。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22号)规定,提高本单位的项目完成效率。今年,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清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请务必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

  加强对暂缓结项(含修改复审和重新鉴定)项目的管理,特别是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暂缓结项的项目修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任其拖延将列入不良信誉。

  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全方位跟踪管理,对项目延期、成员变更、预算调整等情况要严格把控,特别是应用类研究的项目,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栗晓静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6室

  邮箱:109600525@qq.com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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