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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7]25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我办将对我省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在研未结项的项目须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请使用2014年1月修订版,可从我办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二、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项目情况自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进行项目情况介绍和总结,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请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和《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报送我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加强督促成果结项,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

  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项和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对多次延期、暂缓结项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特别是暂缓结项(包括修改复审和重新鉴定)的项目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修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任其拖延的项目将列入不良信誉。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时对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和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催交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我办审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将作终止项目处理。今年,我办将继续实行申报工作与结项工作“双挂钩”,即所在单位的项目结项完成情况与成果质量与次年项目申报工作挂钩。2018年6月将清理2012年度立项的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请提前做好项目结项的催交、审核、报送等工作。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栗晓静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6室

  电子邮箱:109600525@qq.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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