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实施超过3年尚未结项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对其进展情况、研究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社科联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及以前获批准立项且仍在研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项目结项要求为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进度是否按照原有计划推进,能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研究质量情况。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时,是否标注项目编号等。
3.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附件《2026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并根据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和主要成效提交一份《中期检查报告》。请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成果汇总表》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全称+2026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
四、其他要求事项
各有关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督促各类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2028年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参考要素。
附件:2026年度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xls
联系人:郭嘉,周莹
联系电话:020-83825078,020-020-37252007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