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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08

全省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执行。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首次设立综合性选题,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近三年均有立项的主要科研单位限额申报指标另行下达。未收到限额指标的单位,本科类院校限报10项,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限报5项,未收到限额指标单位的申报材料需要通过专家评审环节择优上报。各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无研究基础、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参与专家筛选评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活页》纸质版7份。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将3份申请书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我专项小组存档的1份《申请书》单独存放,参与我专项小组筛选评审的7份活页夹在存档的1份《申请书》中。

  五、我省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于5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我专项小组;如需寄件,请于5月1日前使用顺丰速运或邮政EMS邮寄,保证5月3日申报材料到达我专项小组。我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不接收同城快递。 

  联系人:李玲玲 谢智飞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37252007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6室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2023年4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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