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成果
基于治理环境的家族企业信息透明度与会计稳健性研究
2017-08-2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与此同时,我国家族企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信息透明度低、大股东利益侵占现象严重、社会信任度低,从而导致我国家族企业利用社会资本的能力低下。因此,加强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促进其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课题试图根据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环境的特点,全方位地论述我国家族企业对信息透明度和会计稳健性的要求,这对于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已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并与其呈现出一定的交互性和共生性。充分、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将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决策的效率,促使资本的趋利性流动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高度透明的信息披露能够缓解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潜在投资者更愿意投资于公司,从而增强股票的流动性,降低股权融资成本,提高公司价值(Botosan,1997,2002;Bhattacharya et al,2003;汪炜和蒋高峰,2004;曾颖和陆正飞,2006)。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环境又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和质量。比如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Beasley,1996;Klein,2002;Bushman and Smith,2003;崔学刚,2004;张程睿和王华,2006)。
  其次,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项基本原则,会计稳健性(Conservatism)便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杨华军,2007)。Basu(1997)将稳健性定义为“会计人员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好消息’比确认‘坏消息’更能得到保证”。之后,Holthausen和Watts(2000)也运用了Basu的方法证明了在准则制定前,稳健原则已在会计中出现,并在FASB成立后程度有所加强。因此,会计稳健性似乎成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标杆(Kwon et al.,2001;Bushman et al.,2004;Ball and Shivakumar,2005;李增泉和卢文彬,2003;曹宇等,2005;李远鹏和李若山,2005;魏明海和陶晓慧,2007;毛新述和戴德明,2009)。他们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盈余与股票收益的关系存在明显规律性,会计盈余存在稳健性。
  在上述研究中,大部分文献考察了公司治理环境与信息透明度和会计稳健性的关系。但对于会计稳健性是否具有契约方面的需求,是什么制度因素造成了公司会计信息的显著差异,现有研究极少回答这些问题(Basu,2009)。另外,关于家族企业方面的经典讨论不是很多(比如,陈凌,1998;储小平,2004;李新春和张书军,2005),尤其是家族企业的产权性质和治理特征以及持股比例又如何影响其信息披露行为;还有,如何研究家族企业所处的治理环境对于其信息披露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没人涉及。申请者一直致力于家族企业治理与会计信息的关联研究,前期已完成家族企业信息传递机制的相关研究,本课题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地研究家族企业治理环境与信息透明度和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内在关系。


  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为了研究家族企业治理对会计稳健性和信息透明度的影响,我们先对家族企业文献做了一个文献梳理和相关研究,其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方面:
  学者们之间形成一定共识是一个学科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前提,也是评判学科科学性的一个标准。《西方家族企业研究中学者间的社会网络关系分析》(石本仁等,2012)一文以1989-2009年间ISI引文数据库家族企业“主题”文献和自建数据库723篇学术文献为样本,分析了西方家族企业研究中学者间的社会网络关系。研究发现,西方家族企业研究学者间存在两个引证关系密集的学者群——主题期刊学者网络和西方主流期刊学者网络。其中主题期刊学者网络内的学者主要根植于商学、管理学等学科,以资源基础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关注家族企业战略管理方面的课题,考虑“家族”嵌入所带来的企业异质性和正向影响,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以规范研究为主;而西方主流期刊学者网络则主要根植于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以代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研究家族企业内基本的代理问题,对其代理成本进行权衡及其对公司价值、企业业绩、继承决策、盈余质量、信息披露、分析师跟踪等方面的影响;从研究方法来看,则主要以实证研究方法和分析性研究方法为主。虽然各个子网内部交流密集,但两个子网之间只存在单向联动关系。《西方家族企业研究的学者分布及其联动关系——来自1989-2009年的文献计量证据》(石本仁等,2011)一文探讨了西方家族企业研究中的学者分布及其联动关系,主要分析学者间的相互引证关系以及合作关系。研究发现:(1)家族企业研究在过去二十年不管在广度还是深度都有很大的拓展,后时期(2000-2009)比前时期(1989-1999)在学科分布、地域分布、来源出版物、单位性质等方面在统计上都具有显著差异性;(2)学者们的合作关系总体上在加强,主要体现在学者单位间的合作,在后时期地域间也开始出现较多的学者合作,不过这种合作绝大多数是在商学院之间的合作,缺乏与实务工作者,譬如家族企业所有者、经理人员、家族企业咨询服务人员等等的合作,也缺乏与其它学科背景作者的合作。总而言之,经过了过去二十年学者们的努力,家族企业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形成了一定的联动关系,已在很多方面达成共识,主体研究范式已逐渐成熟,但更加合理的学者分布和进一步的学者联动关系对于学科的发展无疑是重要的。
  首先,在家族企业治理方面,我们从以下方面探讨了家族企业治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随着家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家庭关系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家庭关系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研究──以土豆网为例》(冬瑞霞,2013)一文主要以土豆网总裁王微离婚诉讼案件作为研究视角,剖析中国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家族企业高管婚变原本只是简单的家庭内部矛盾,但往往由于牵涉到巨额的财产和控制权等问题,而演变成企业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经济事件。本案例首先回顾了上市公司土豆网创始人离婚后,其前妻杨蕾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而对其提起诉讼,使得公司首次申请上市失败并错失了上市的最佳时机;接着分析家族内部纠纷给整个企业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最终退市以及风投们为了规避风险进补 “土豆条款”;最后针对土豆网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家族企业不仅要明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机构的职责,还要成立家庭委员会和管理人才发展组来有效地处理企业、家庭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同时要结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以及给予非家庭成员更多地信任等措施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家族企业才能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家族企业的效率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议较大的焦点。尽管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大多的研究成果各执一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另外,不少国外文献指出,金字塔结构引起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降低了公司价值。那么,金字塔结构的分离程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家族上市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这种股权性质的差异能否对金字塔股权结构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产生影响?还有,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是否能如证监会所愿,起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呢?《Ultimate Ownership,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and Firm Value:Evidence from Family Listed-companies in China》(石水平和石本仁,2011)借鉴Driffield et al.(2007)的研究方法,运用终极产权论追踪上市公司的终极控股股东,分析了我国家族金字塔结构下的终极所有权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家族控股股东的控制权负相关,与现金流权正相关;与超控制权负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正相关。另外,家族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企业价值与是否委派管理层负相关,与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合一呈负相关关系。同时,按家族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大小分组检验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这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和信息传递机制的建立提供了相应的参考作用。《制度环境、两权分离与家族企业现金股利行为——基于2007-2012年中国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张俭和石本仁,2014)基于代理理论和法与金融理论,研究了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现金流权分离对家族企业现金股利分红意愿及分红水平的影响,并进一步检验了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上述影响的差异性。研究结果表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越大,企业现金分红意愿越低,两权分离度与分红意愿及分红水平呈显著负相关,且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两权分离度对企业股利政策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在制度环境越差的地区,这种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而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抑制实际控制人这种低分红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外部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作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替代性机制。
  此外,薪酬契约是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其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激励也一直是学术研究的热点。《高管公平性偏好、私人控制权收益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行业基准的经验证据》(杨志强和石本仁,2014) 一文以2007-2011年的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委托代理了理论和社会比较理论,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SFA),探讨高管私人控制权收益对企业效率的影响,以及高管公平性偏好的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首先,相对于分散持股或者存在股权制衡的公司,股权集中公司中高管控制权收益绝对额更高;但额外控制权收益的分布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说明高管控制权收益具有“隐性”特征。其次,高管控制权收益绝对额较高的企业,其公司价值绝对额和变化量就越低,支持了“代理观”下的预期;但额外控制权收益的激励方向却与之相反。相对于分散持股或者存在股权制衡的公司,集中股权公司高管人员正向额外控制权收益与企业效率显著正相关,负向额外控制权收益与企业效率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总体上支持“效率观”下的预期,提升了公司价值。解释了为什么过度摄取控制权收益减损公司价值,但高管私人控制权收益在过去几年间却不断攀升的内核因素。本文借助调查问卷数据中又检验了研究结论的制度适用性,进一步深化了已有人力资本配置和薪酬激励方面的研究。这为公司制定合理的管理层薪酬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与此同时,在家族企业治理与会计稳健性方面,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检验和研究:
中国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国家,改革开放30多年来,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家族企业大量涌现,成为社会重要经济力量之一。同时,我国在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会计稳健性的应用。那么,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族治理因素是怎样影响其会计稳健性的呢?《家族企业治理与会计稳健性研究──来自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王辉,2012)一文利用我国A股家族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从家族股权治理与董事会治理两个维度上使用Basu(1997)模型及其修正和扩展模型详细分析了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得到以下结论:总体而言,我国家族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会计稳健性;在股权治理方面,股权集中度、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与会计稳健性显著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会计稳健性显著正相关;在董事会结构方面,家族董事比例越高会计稳健性越高,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董事会规模与会计稳健性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在董事会行为与能力方面,董事会会议次数与会计稳健性显著正相关,董事会成员的政治关联与会计稳健性显著负相关;在董事会激励方面,实证发现董事会的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均没起到应有的作用。本文的结论将有助于探讨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下,家族上市公司如何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来提高其会计信息的稳健性,从而遏制大股东额利益侵占行为,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并促进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另外,政府和企业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两大主体,其相互关系不仅影响它们自身,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高低。前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对企业的影响和干预上,而很少研究二者之间互动和企业对政府影响的经济后果。但越来越多转轨国家的现实表明,企业对政府的影响不仅可能会涉及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而且会涉及转轨国家的改革步伐和方向,甚至是最终转轨的成功与否。《企业影响力、会计稳健性与资源配置效率》(张长海,2012)以企业对政府影响力为视角,研究了会计稳健性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首先,在相关理论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构建了会计信息的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影响力的度量方式及其对会计信息的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理论框架;其次,采用相互验证的方式检验了不同的公司年度会计稳健性计量方法在我国的适应性;再次,以理论分析框架和适宜我国环境的公司年度会计稳健性计量方式为基础,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对企业影响力、会计稳健性、融资效率和投资效率的关系以及市场化进程对这种关系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会计稳健性在整体上有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企业影响力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双重影响;市场改革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根据KW(2000)计算的会计稳健性计量指标在中国具有较好的适应性。最后,在研究发现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深入研究会计稳健性的经济后果,在与国际会计接轨的同时,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转变政府只能,严格限定政府干预的范围及其方式;加快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企业影响力的有利作用,减少企业影响力的不良影响。
  此外,在家族企业治理与信息透明度方面,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检验和研究:
  由于家族股东的“一股独大”以及家族对企业的控制,与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内部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及其治理模式也有别于非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董事会治理、信息透明度与企业价值──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于健南,2011)基于家族上市公司中特殊的“双重委托代理”问题,选取了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从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角度,分别对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信息透明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说明,家族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家族上市公司的主要代理问题,家族“利他主义”并没有抵消甚至还会增加家族企业的代理成本。因此家族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被家族大股东侵占,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而董事会治理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的核心,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作为外部治理的依据,都可以发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企业价值的作用。实证结果发现:上市家族公司的董事会结构、行为及能力、激励水平三个方面都会对企业的价值产生影响。在董事会结构方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与企业价值正相关;董事会规模、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与企业价值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家族成员董事比例与企业价值之间呈倒U型关系。董事会行为、能力方面:行业及专业背景董事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离职比例与企业价值正相关;而董事会缺席会议比例越高,企业价值越低。董事会激励水平方面:家族成员董事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负相关:独立董事的薪酬与企业价值则存在正相关关系。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信息披露评价、当年的分析师预测人数与企业价值负相关,当年的分析师盈利预测偏差与企业价值之间负相关,但不显著。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家族企业的董事会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董事会人员的素质,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董事会会议制度,以及结构合理、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家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以往对于公司治理与信息透明度的研究笼统地将所有的公司放在了一起进行分析,并未注意到家族企业自身独特的公司治理特征对信息透明度可能产生的影响。部分学者在分析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时,更多的是关注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透明度高低的不同、信息披露特征的差异、部分公司治理因素对家族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缺乏对家族企业信息透明度决定机制的系统分析。《家族企业治理与信息透明度研究──来自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王宁,2012)一文以沪深两市家族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家族企业治理对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以分析师预测人数、分析师盈利预测偏差和盈余激进度作为信息透明度的替代变量,研究结果表明,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和金字塔式的控制方式使得家族股东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代理问题。表现在,“堑壕效应”和“协同效应”的共同影响使得上市家族企业的终极所有权与信息透明度之间呈先升后降的倒U型曲线关系,当家族终极所有权超过30%时,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开始出现降低;另外,企业在金字塔结构中的层级越高,其信息透明度越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系数越大,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越低;研究还发现,股权制衡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抑制家族企业在信息披露上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在家族企业的董事会特征方面,董事会规模越大、董事会中家族成员董事的人数越多、家族成员董事的持股比例越高,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家族对企业管理层的渗透有助于提高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该文的贡献与意义在于:为如何提高家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新的证据;为采用分析师数据和盈余质量进行信息透明度研究提供了进一步的参照。
  最后,在家族企业治理对会计稳健性与信息透明度的综合影响方面,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检验和研究:
  层出不穷的家族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的主打力量。然而由于它特殊的家族治理模式使得家族上市公司在生存发展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家族企业治理与盈余质量研究──来自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张翼菲,2012)一文从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两方面出发,以在深沪两市A股家族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盈余质量与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的关系。该文用截面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出来的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衡量盈余质量的指标,在检验了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两权分离程度、股权集中度、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控制人是否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以及家族成员董事比例等对盈余质量的影响之后,总结了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应如何改善才能更好地提高家族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该文首先根据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分行业分年度进行回归得出各样本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以操控性应计利润绝对值来衡量盈余质量;然后,在控制了非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相关因素变量的基础上,对衡量盈余质量的模型进行回归,以此考察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是如何影响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我们以上市方式为区分标准将样本分为直接上市组和间接上市组进行考察。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家族上市公司近年来都采用了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在直接组中,股权集中度与盈余质量呈倒U型关系,董事会会议次数与盈余质量负相关;在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中,股权集中度与盈余质量呈倒U型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比例、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程度与盈余质量负相关,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与盈余质量正相关,而股权制衡度、家族成员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与盈余质量的关系在直接组和间接组中都不显著。
  另外,我国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对自身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根据相关研究,信息披露质量除了受到公司治理影响外,外部环境,如产品市场竞争也会对其产生影响(Jonson等,2000)。而家族企业中存在的“一股独大”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对家族企业的控制,使得其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及其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有别于非家族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家族企业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来自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张路,2013)一文以2007-2011年度沪深两市的家族企业为样本,从股权治理和董事会治理两个方面,分别对我国家族上市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随着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家族企业会选择降低信息披露水平。在股权治理方面,股权分布越集中,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系数越大,家族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越低;而股权制衡程度的提高并没有发挥抑制家族企业在信息披露上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此外,在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过程中,产品市场竞争与股权治理存在着互补或替代的关系;在董事会治理方面,董事会规模的增加、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以及在董事会下设置专门委员会均有利于改善家族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此外,在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过程中,产品市场竞争与董事会治理存在着互补的关系。该文的研究结论对如何改善我国家族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从而促进我国家族上市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此外,《家族企业治理、会计稳健性与信息透明度──来自家族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石水平等,2014)一文主要考察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两职合一、独立董事比例、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和法律等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对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与此同时,又对Basu(1997)的模型稍加修正,研究了家族企业治理机制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根据Basu对稳健性的定义,如果公司会计政策比较稳健的话,会计盈余对于“坏消息”应能迅速、及时的做出反应,而对于“好消息”反应程度应没有“坏消息”大。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话,股票价格能及时反映所有公开的信息,那么,就可以用正的股票收益率表示“好消息”,负的股票收益率则表示“坏消息”。最后,该文考察了我国家族企业治理与信息透明度及会计稳健性之间的互动关系。我国家族企业治理与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能影响家族企业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同时,家族企业治理下的会计稳健性又促进了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度,这为我国今后家族企业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证支持。


  (本文作者:石本仁   暨南大学教授)

版权所有@ 2005-2006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楼 邮政编码: 510635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粤ICP备06074866号